阿联酋作为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核心国家,其专利制度融合大陆法系框架、伊斯兰教法(Sharia)原则及自贸区特殊规则,形成全球独特的三轨制无效机制。本文以2021年联邦专利法(Federal Law No. 11)及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知识产权条例为基准,解析企业应对阿联酋专利无效的攻防策略。
PART.01法律依据:无效宣告的五大法定理由
根据《联邦专利法》第20条,专利可基于以下理由被宣告无效:
注:DIFC自贸区适用普通法系,无效理由排除宗教审查(DIFC Law No. 4/2019, Art. 12)
PART.02三轨制程序:联邦、自贸区与宗教审查的博弈
(一)联邦行政程序(阿联酋专利局 - UAEIPO)
流程:申请→宗教初审→技术审查→裁决(周期24-36个月)
核心规则:
医药/生物技术专利自动触发卫生部(MOHAP)宗教审查
证据须经海牙认证+阿联酋外交部双认证
成功率:2023年仅28%(因程序瑕疵频发)
(二)司法诉讼程序(联邦法院系统)
三审结构:
关键特点:
采用举证责任倒置(专利权人自证有效性)
可请求技术专家委员会介入(费用约$20,000)
平均周期:4-7年
(三)DIFC自贸区特别程序
优势:
排除宗教审查(如酒精制备方法可主张有效)
英文审理+接受普通法系判例
周期缩短至12-18个月
局限:仅覆盖注册在自贸区的专利(占总量15%)
PART.03制度特殊性:宗教合规与技术主权的冲突域
01、医药专利的双重枷锁
MOHAP宗教否决权:若药品含禁忌成分(如猪源胰岛素)直接无效
定价审查联动:药价超国民收入中位数20%可触发无效(Novartis v. MOHAP, 2021)
02、人工智能专利的沙里亚法困境
2023年颁布AI专.............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182774.html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