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星期二

跨境电商资讯:干货:1039市场采购贸易

可能有不少卖家听说过“1039市场采购”贸易,但具体怎么去操作却是一知半解。那今天,我们就根据卖家朋友们提出的问题,做一期关于1039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模式的政策解读。

什么是“1039模式”?

“1039模式”是海关总署、商务部在跨境电商、边民互市贸易的基础上,综合两者的业务特点和监管模式,推出的新型贸易方式。具体指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进行出口贸易,这一贸易方式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1039”,所以也被称为“1039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模式”。图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 ��为15万美元,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采购地海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那由此可见,要想使用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特定的市场和人群两者缺一不可。那在哪些地方采购才符合条件呢?

1039市场采购试点有哪些?

市场采购贸易需要在条件成熟的市场聚集地作为试点,一般是指那些以现货批发为主,集中交易某一种类商品或若干类具有较强互补性、替代性商品的场所。2013年商务部牵头在浙江义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随后增设了多批试点城市,目前全国有39个城市和地区可以开展1039贸易方式。具体试点市场单位,详见下图:知道哪些市场可以进行1039采购,那我应该怎样做才能以符� �条件的身份去进行采购呢?

市场采购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该怎么做?

简易流程:主体备案——交易登记——组货装箱——出口申报——交易完成收结汇。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当在采购地海关申报,对于转关运输的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由出境地海关负责转关运输的途中监管。例如,跨境卖家在深圳华南国际工业.........

对于从事小批量、多批次外贸业务的跨境卖家来说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原文转载:https://www.kjdsnews.com/a/1873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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