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加拿大知识产权局设有专门的机构来审查商标异议,即商标异议委员会(Trademark Opposition Board)。
二、加拿大商标异议提出时间
商标得到CIPO的初步批准后的2个月公告期内
三、加拿大商标异议具体流程
1. 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理由)
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会在加拿大商标局官网上予以公告。异议申请必须在商标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异议人必须同时提交异议理由。
异议理由必须包括异议人的信息(名称和地址)、反对申请商标注册的理由。在此阶段,异议人无需提交证据,但每个异议理由必须阐述充分,以便对方理解和答辩。依据加拿大商标法,可被审查员接受的法定异议理由主要有4项:
①申请商标不符合法定的形式;
②商标缺乏显著性;
③商标申请人不具有注册商标的资格;
④商标不符合注册条件。
审查员需要对异议人提交的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
①是否在规定的时间提交了异议申请书或延期申请;
②是否在形式上符合要求;
③是否包含至少一个法定的异议理由;
④是否支付了费用。如果异议申请符合以上条件,审查员将下发异议通知书并连同异议人的异议书复印件转送给被异议人或其代表律师
2. 异议答辩
为捍卫自己的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即被异议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异议理由作出答复,即异议答辩或反陈述。商标申请人必须在收到官方异议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异议答辩,并同时抄送异议人。
异议人提交异议理由之后,可以在加拿大商标局(CIPO)官网查看有关异议的状态。若从异议通知之日起算已超过2个月,而商标申请人并未申请延期或提交异议答辩的,异议程序将终止,被异议商标将无效。
3. 举证或质询阶段
此阶段主要是异议双方提交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首先由异议人提交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可视异议人提交证据材料的内容以及案件情况,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Cross-Examination"(交互询问),即询问异议人的证人。接下来再由被异议人提供证据材料。同样,异议人也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Cross-Examination"程序,即询问被异议人的证人。证据交换通常为1-2个回合,重大复杂案件往往需要多回合的证据交换。
4. 书面陈述
在所有的证据都提交完毕后,双方分别提交书面质证,对对方提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证明效力等方面阐述自己观点。该程序是可选的。
5. 口审
通常情况下,审查员以书审为主,并不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场。但是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审查员进行口头聆讯,即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加入到审判裁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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