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7日星期日

跨境电商资讯:全球速卖通德国EPR新增一

背景:

欧盟发布"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向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的经营者按不同标准收取环保回收费--即生产者责任延申制度(EPR),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欧洲各国家陆续推出了生产者责任延伸 (EPR)合规要求.

注意:此次公告旨在重点提醒售往德国的商家关注德国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次性塑料类相关的商品管控要求。

一.德国EPR新增一次性塑料类别管控

德国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新增一次性塑料EPR类别的管控,该类别不支持平台进行EPR费用代扣代缴,需要商家自主进行注册和申报,未在2025年1月1日前完成注册信息提交或资质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商家,将会被屏蔽德国市场。

一次性塑料相关商品定义:指在使用后无法重复使用的塑料产品,如塑料袋、塑料餐具、塑料吸管等。为了减少这些产品的环境负担,德国政府规定生产者必须参与回收系统。

二.平台管控的商品品类

"一次性塑料"商品是指满足以下两个标准的商品:

①全部或部分由塑料制成。

②不是为了在其生命周期内经历多个商品周期而设计、开发和销售的商品,也就是说该商品不会退还给制造商或分销商重新灌装,也不会重新用于其原本的制造用途。

涉及的管控品类

1.食品容器,即盛放食物的容器,例如带盖或不带盖的盒子

a)旨在立即食用,无论是在现场还是作为外卖餐食,

b)通常从容器中取出并食用

c)无需进一步烹调、煮沸或加热即可食用;

此意义上的食品容器不包括饮料容器、饮料杯、盘子以及装有食物的袋子和箔包装,例如包装纸;

2.由柔性材料(例如包装纸)制成的装有食品的袋子和薄膜包装

旨在直接从袋子或铝箔包装中食用,并且无需进一步准备;

3.灌装量不超过3升的饮料容器,即用于盛装液体的容器,例如存放式和非存放式饮料瓶以及复合饮料包装,包括其封盖和盖子;这种意义上的饮料容器不是由玻璃或金属制.........

背景:欧盟发布"循环经济"行动计划,向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的经营者按不同标准收取环保回收费--即生产者责任延申制度(EPR),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欧洲各国家陆续推出了生产者责任延伸 (EPR)合规

原文转载:https://www.kjdsnews.com/a/1994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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