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简述
1、国际申请必须通过原属局提交给国际局。原属局将国际申请转给国际局之前,必须证明国际申请的内容与基础商标的内容相符。国际局认为国际申请符合有关要求的,商标在国际注册簿上登记,并在《产权组织国际商标公告》(《公告》)上公布。
2、国际局接下来通知国际申请中(或国际注册后)指定的每个成员的主管局。自国际注册(或后期指定)之日起,商标在每个被指定成员受到的保护,与商标直接向有关主管局提出申请相同。这些主管局中的每一个都有权在适用的时限内拒绝保护(驳回)。未在适用的时限内通知国际局驳回的,商标在每个被指定成员受到的保护与商标在该成员主管局取得注册相同。主管局通知临时驳回的时限一般为一年(12个月)。但是,成员可以作出有关声明,把期限延长到 18 个月(基于异议的驳回可以更长)(见第1335 和1337 段)。
3、自国际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国际注册依附于基础商标。如果在该五年期内,基础商标因任何原因不再有效,不论是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例如被驳回、撤回、注销或没有续展,国际注册将在相同范围内被注销。在这些情况下,国际局根据原属局的请求,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注销国际注册。五年期结束后,国际注册即独立于基础商标。
4、国际注册有效期10 年,从国际注册日起算,可以每 10 年缴纳规费续展一次。
ONE、谁可以使用马德里体系?
1、只有与马德里体系成员有联系(称为资格)的自然人或法律实体才能提交国际注册申请(国际申请)。这是指下列任何自然人或法律实体:在为《议定书》成员的一个国家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或者有住所、或者是该国国民,或者在为《议定书》成员的一个政府间组织的领土上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或者有住所,或者是该组织一个成员国的国民。
2、自然人或法律实体据以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成员,其知识产权局称为"原属局"。在提交国际申请之前,自然人或法律实体必须已经在原属局申请或注册了相同的商标(基础商标)。原属局和资格原则在第159 至167 段中有进一步解释。
3、马德里体系是一个封闭体系:需要与一个成员有联系,且只能在成员间寻求保护。
4、最新马德里成员国名单:
阿富汗、非洲知识产权组织、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提瓜和巴布达、亚美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阿塞拜疆、巴林、白俄罗斯、比利时、伯利兹、不丹、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博茨瓦纳、巴西、文莱达鲁萨兰国、保加利亚、佛得角、柬埔寨、加拿大、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克罗地亚、古巴、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朝鲜、丹麦、埃及、爱沙尼亚、斯威士兰、欧盟、芬兰、法国、冈比亚、格鲁吉亚、德国、加纳、希腊、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爱尔兰、以色列、意大利、牙买加、日本、哈萨克斯坦、肯尼亚、吉尔吉斯斯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拉脱维亚、莱索托、利比里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来西亚、毛里求斯、墨西哥、摩纳哥、蒙古、黑山、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荷兰(王国)、新西兰、北马其顿、挪威、阿曼、巴基斯坦、菲律宾、波兰、葡萄牙、韩国、摩尔多瓦共和国、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卢旺达、萨摩亚、圣马力诺、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尔维亚、塞拉利昂、新加坡、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苏丹、瑞典、瑞士、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塔吉克斯坦、泰国、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克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越南、赞比亚、津巴布韦、卡塔尔(2024年8月3日开始生效)。
TWO、体系的优点
1、马德里体系对商标所有人的最大好处在于它简化了在多个地区寻求商标保护的行政方面,使得在国外获得和维持商标保护节约了开支。
2、马德里体系为商标所有人提供了一种方便和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份申请,用一种货币(瑞士法郎)缴纳一套费用,就可以在多个市场获得和维持保护。每 10 年进行一次续展,手续简单。与之相比,向不同的知识产权局提交多项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所有人需要以几种语言提交不同的申请,以不同的货币缴纳费用,还要管理不同的注册号、续展日期和程序。在提交国家或地区申请时,还将产生额外的翻译费和聘请当地代理人的费用。
3、马德里体系的集中管理功能也为管理全球商标组合提供了一种简单有效的办法。对国际注册的任何变更,如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注册人所有权(全部或部分)变更、在全部或部分被指定成员的商品和服务删减,只需在国际局办理一项程序、缴纳一笔费用即可完成登记并在所有有关成员生效。
4、马德里体系的另一个优点是,它允许注册人通过后期指定在其现有的国际注册中增加更多地区。这样,随着业务战略和财务状况的发展,注册人可以灵活地扩展保护范围。
5、马德里体系一个不太为人所知的好处是代替原则。代替是一种程序,允许注册人指定其已拥有较早国家或地区权利的地区,从该较早的保护日期中受益。国际注册将自动替代以同一注册人名义登记的相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注册,涵盖相同或重叠的商品和服务,注册人什么都不用做。发生代替时,国家或地区注册不受影响;这意味着注册人现在有两项权利——一项在国家或地区一级,一项在国际一级。在决定是否让国家或地区商标失效而仍受益于较早的保护日期之前,建议注册人请求主管局在其国家或地区注册簿中记录代替。通过记录,有关主管局在其注册簿中承认,虽然国际注册日期可能较晚,但注册人从在先国家或地区权利的日期起就在其领土上受到保护。
6、产权组织没有用于代替的正式表格,所以注册人应直接与相关主管局联系。主管局做记录后将通知国际局,这一事实将记入国际注册簿。关于代替的更多信息,见第839 至858 段。
7、成为马德里体系成员对有关主管局也有好处。例如,被指定成员的主管局不必审查是否符合形式要求,也不必进行商品和服务分类。另外,国际局代每个被指定成员收费,并将这些费用转给有关成员的主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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