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发明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而专利期限调整制度(PTA)是一种通过延长专利期限,使其超过标准的保护期限时长来补偿专利在审查过程中造成的延迟的方式。
自1999年《美国发明人保护法》引入以来,美国专利权人就能通过PTA制度补偿保护期的损失。而中国的PTA制度是自2021年才开始正式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在24年修订后的《审查指南》中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今天小微就全面对比一下中美两国的PTA制度。
一、请求时机对比
·中国
专利权人应当自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3个月内向CNIPA提出,且该期限不可延长。
· 美国
美国是由美国专利商标局在专利授权时自动计算PTA天数,无需提出。但是,若申请人认为USPTO错误计算了PTA,需在专利授权后的2个月内提出复议请求,且该期限不可延长。
二、提出条件对比
· 中国
1.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当由专利权人提出。
2.对于已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发明专利,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3.如果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应当由代表人办理。
· 美国
无需申请人主动申请,PTA计算是USPTO的法定义务,申请人只需关注授权文件中的PTA计算结果。
三、延迟原因对比
· 中国
1.授权中的合理延迟
①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做出修改的复审程序;
②因专利权属纠纷所引起中止程序或被法院裁定进行保全措施;
③其他合理情形引起的延迟。
2.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1981558.html
①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CNIPA发出的通知(例如审查意见通知书)所引起的延迟;
②申请延迟审查所引起的延迟;
③因援引加入所引起的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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